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建 | 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066881840J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八支路七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7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三迪自动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4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天津勤达科贸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新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3
2025-07-10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何*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龙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4
2025-07-08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5
2025-07-02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6
2025-06-19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7
2025-06-03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8
2025-05-29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9
2025-05-28
执行异议之诉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5-05-21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03
(2025)京0106民初386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三迪自动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9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三迪自动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3
2024-12-20
(2024)粤0113民初157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欧晟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4
2024-08-08
(2024)津0111民初336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龙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5
2024-07-09
(2024)粤0113民初157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欧晟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6
2024-05-24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龙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7
2024-02-20
(2023)津0116民初4295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日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8
2023-12-1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日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9
2023-12-14
(2023)津0111民初133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行尘路宇科技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10
2023-12-03
(2023)津0111民初133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淏桐(天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5
2024-01-16
(2023)津0116执283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鼎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12-04
2023-11-29
(2023)沪0117执89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日远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6-17
2023-05-15
(2023)津03民辖终3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鼎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4
2023-06-17
2023-05-15
(2023)津03民辖终3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鼎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5
2023-05-29
2023-05-06
(2023)沪0115民初539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不二越(中国)有限公司与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861451.67元
民事案件
6
2023-02-28
2023-02-08
(2023)沪0114财保177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上海道宏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738632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7
2021-11-24
2021-06-22
(2021)津0112执保1014号
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
天津敏哲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167163.36元
执行案件
8
2021-11-24
2021-07-08
(2021)津0112执保1141号
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
天津敏哲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167163.36元
执行案件
9
2021-07-23
2021-06-18
(2021)津0112民初7204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敏哲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67163.36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7-23
2021-07-08
(2021)津0112民初7204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敏哲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67163.3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二稽罚﹝2024﹞178号
你单位取得由天津金佰利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发票代码:1200152130,发票号码:04935305- 04935307、04935322、05065662-05065663、05065675-05065677、05153521;发票代码:1200153130,发票号码:06827205- 06827207、06827236-06827238、05366410-05366411,合计金额1491103。11元,合计税额253487。54元,价税合计1744590。65元。你单位已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将上述发票进行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53487。54元。上述发票已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税凭证在你单位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06690。95元,在你单位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384412。16元。上述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证实,系虚开发票。你单位取得由天津奥瑞特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发票代码:1200154130,发票号码:05114048-05114052,合计金额499332。5元,合计税额84886。5元,价税合计584219元。你单位已于2016年7月将上述发票进行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4886。5元。上述发票已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税凭证在你单位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499332。5元。上述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证实,系虚开发票。你单位取得由天津滨海天起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发票代码:1200153130,发票号码:06820445-06820447,合计金额171018。38元,合计税额29073。12元,价税合计200091。5元。你单位已于2016年1月将上述发票进行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9073。12元。上述发票已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税凭证在你单位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71018。38元。上述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证实,系虚开发票。经检查,你单位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2016年7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行为属于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属以逃避纳税义务为目的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偷税行为,应补缴增值税367447。16元,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5721。31元,应补缴2015年企业所得税22212。49元,应补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506208。97元。你单位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015年企业所得税,鉴于税收违法行为五年内未被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处以应补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253104。49元。
253104.49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09-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11-0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