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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树升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启玲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5U4NNY2A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2号元佳花园1幢11-1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北市监处罚〔2024〕481号
我局接市局执法总队线索移送,2023年10月31日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2号元佳花园1幢11-12的重庆树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阻燃胶合板(商标:川渝泰山 生产批号:2023.10.20)进行抽检。2023年12月8日,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003758007),经检验,样品所检含水率、胶合强度项目符合18107-2013 《难燃胶合板》标准规定的要求,燃烧性能不符合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1()等级的规定要求,判定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2023年12月29日我单位收到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检验报告,同日14时02分,我局执法人员对重庆树升商贸有限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将我单位执法人员带领前往库房,在库房中发现未售涉案产品106张,并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渝江北市监强制〔2023〕100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局于2024年1月12日成立调查组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调查组询问了当事人,收集了相关证据。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财物。
9345.00元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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