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7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芳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23MA5P5KDN1Q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165号1座第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30
2024-09-19
(2024)湘1102行审120号
行政处罚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3786.00元
行政案件
2
2025-05-30
2024-09-19
(2024)湘1102行审118号
行政处罚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3576.00元
行政案件
3
2025-05-30
2024-09-19
(2024)湘1102行审119号
行政处罚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4824.00元
行政案件
4
2025-05-30
2024-09-19
(2024)湘1102行审117号
行政处罚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3606.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205交罚﹝2026﹞0006号
2026年01月06日16时30分,鹿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吴权奎,陈永辉(执法证号分别为20020517018,20020517038)到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3MA5P5KDM1Q,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0)核实该公司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的问题时,发现该公司于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165号1座第一层的办公场所于2025年11月起已被鹿寨县邑浩汽车维修部承租,执法人员在公司办公地址附近寻找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未果,且通过其经营许可证登记的联系电话、联络人等多种渠道均无法与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取得有效联系。经过询问房东温雪琼了解到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租赁其门面的合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到期后并未续租。执法人员通过鹿寨县不停车检测点数据筛查中发现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车辆桂BY3061于2025年11月2日、13日、15日、17日均有抓拍记录,桂B41986于2025年12月5日有抓拍记录。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不按照经营许可核定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
800.00元
鹿寨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25
2
桂0800交罚﹝2024﹞3264号
2024年11月20日13时46分,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赖震江,李乐丰(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017074,20080017137)在G209线三里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廖海明驾驶江西江龙集团振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的赣CCQ762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经营的桂BV258挂重型平板半挂车,从贵港市覃塘区覃塘糖厂运载蔗渣至来宾市红河兴桂纸业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赣CCQ762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360983108756,桂BV258挂重型平板半挂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223508680。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赣CCQ762重型半挂牵引车桂BV258挂重型平板半挂车擅自在原平板挂车上加装高3米的货厢,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7
3
粤肇交罚﹝2024﹞00731号
2024年07月11日09时14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东进大道鼎湖区富廊新村路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覃世团驾驶桂BE1818/桂BZ208挂重型货车,从广西来宾运载石膏板到广东东莞。经调查,当事人广西振宏物流有限公司有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桂BZ208挂车辆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8
4
永交处罚决定(2023)72175号
车辆桂B41559的6 轴重型半挂牵引车于 2023 年 04 月 20 日经过零陵区萍洲大桥不停车检测系统时,车货总重 54.96 吨,超限5.96 吨,超限率 12.15%
处罚款人民币1788元整。
1788.00元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1
5
永交处罚决定(2023)72176号
车辆桂 B41559 的 6 轴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零陵区石山脚不停车检测系统时检测,车货总重 57.04 吨,超限 8.04 吨,超限率 16.4%
处罚款人民2412元整。
2412.00元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5
6
永交处罚决定(2023)72177号
车辆桂 B41559 的 6 轴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零陵区石山脚不停车检测系统时检测,车货总重 55.31 吨,超限 6.31 吨,超限率 12.88%
处罚款人民1893元整。
1893.00元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5
7
永交处罚决定(2023)72174号
车辆桂 B41559 的6 轴重型半挂牵引车于 2023 年 03月 03 日经过零陵区萍洲大桥不停车检测系统时,车货总重55.01 吨,超限 6.01 吨,超限率 12.26%
处罚款人民1803元整。
1803.00元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1-1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