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群珍水果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群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81MA62JR6Y3D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安顺社区安顺二街9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都市监处〔2023〕51018122000490号
当事人都江堰市群珍水果经营部于2015年05月取得营业执照后在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办安顺社区安顺二街99号,租81㎡商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系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2人,条件简单,符合《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食品小经营店,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兼营食品,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的个体食品经营者。”的规定,经确认该店系食品小经营店,未实行备案。
当事人自述于2022年5月20日从彭州市濛阳镇物流大道中段18号农产品交易中心香蕉交易区10场地33号的彭州市濛阳镇伟哥果业批发部经营者谭孝伟手中购进上述批次香蕉,当事人收集了上述批次香蕉2022年5月18日承诺达标合格证,检测日期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0日香蕉检测合格报告和供货商营业执照。购进数量:10件,购进价格:82元/件,购进金额:820元,现金支付货款;上述批次香蕉已销售完毕,销售单价:90元/件,销售金额共计:900元,但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货凭证,其供应商彭州市濛阳镇伟哥果业批发部经营者谭孝伟也不能提供上述批次香蕉购货凭证,应视为当事人未完全尽到进货查验义务。
另当事人于2021年国庆节前从达利园厂家推销员手中购入12瓶益生菌风味饮料,购进价格2元/瓶,购进金额24元;销售价格3元/瓶,自用10瓶,未发现有销售行为,无销售所得,但当事人没有及时在销售区货架上下架2瓶超过保质期益生菌风味饮料行为应视为经营过期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0.0900万元,罚款0.0800万元
800.00元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