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骏涵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成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1MA2J5BKY0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5﹞1369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9月21日09时09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检查时发现宁波市骏涵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市骏涵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337.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05-12
2
甬路政罚﹝2025﹞13694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06日11时19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检查时发现宁波市骏涵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市骏涵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柒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柒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373.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05-12
3
甬路政罚﹝2025﹞13695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9月30日11时05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连接线靖远路K0+896(西往东)检查时发现宁波市骏涵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市骏涵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394.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