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七鲜生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江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04MA4Q6XY66K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云栖路175号中海江御名园香樟街1、2栋1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新商市监处罚〔2024〕129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华图土豆粉”,于2023年9月8日由长沙市雨花区明诚食杂商行供货,当事人于购进时留存了购进票据和供货者资质,并索取了该批次“华图土豆粉”的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说明来源。上述食品为预包装食品,共购进50包,每包进价1.5元,售价3元每包,现场剩余13包,余量全部销售完毕,通过销售记录发现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华图土豆粉”数量为11包。当事人无法提供“王守义炸鸡料”其经营的购进票据、检测报告及供货商的资质,据该店经营者口述,该产品购进数量及购进价格无法统计,销售价格为3元每包。当事人因个人原因,未索取“王守义炸鸡料”购进票据,且该收银系统只能保存一年的销售记录,该销售记录无法统计是否销售的是同批次的产品,因此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已售出另外的“王守义炸鸡料”系超过保质期后销售。综上,当事人销售过期的“华图土豆粉”共11包,剩余13包未售出,货值金额72元,违法所得33元。销售过期的“王守义炸鸡料”共1包,货值金额3元,违法所得3元,总违法所得共36元。当事人于2024年3月15日对外发布召回通知,至案件调查终结之日尚未召回有已售出的上述的超过保质期的“华图土豆粉”及“王守义炸鸡料”。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6元;
3.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06-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15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1-08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