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溪县蓬莱林梅红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梅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24MA34F51N63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蓬莱镇美滨村街道外13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247号
经查,2024年1月7日,当事人从安溪县城厢谢鑫林食品商行购进3瓶盐津梅条,进价17元/瓶,售价20元/瓶,该食品标签印有“品名:盐津梅条,生产日期:20240102,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泉州市盼福园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净含量:500克”等内容。 2024年11月11日,当事人从安溪县城厢新添食品店购进2瓶“加减乘除”正宗话梅,进价8.5元/瓶,售价10元/瓶。该食品标签印有“品名:正宗话梅,生产日期:20241006,保质期:10个月,生产商: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分装),净含量:120克”等内容。 购进8个 “香之良品”酱卤鸭翅根,进价1.7元/个,售价2元/个。该食品标签印有“酱卤鸭翅根(卤香味),生产日期:20241025,保质期:9个月,生产厂家:湖南新国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净含量:40克”等内容。 再查,当事人采购上述涉案食品时均查验了供货商资质,索要了进货凭证。截至案发日,当事人货架上待售的2瓶盐津梅条、2瓶正宗话梅和8个酱卤鸭翅根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未售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共76元。 另查明,当事人系初次被发现实施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危害后果。
没收涉案的2瓶盐津梅条、2瓶正宗话梅和8个酱卤鸭翅根。
-元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