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县茅草街天天美日化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锦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921MA7C2BX1XF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茅草街镇朝阳社区集贸市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字〔2024〕75号
已查明,2024年2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1、“清扬”洗发露外包装上标示有:“清扬”、“生产许可证号:皖妆20160002”、限期使用日期:2022/10/21、制造商: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购进数量为8瓶,购进价格28元/瓶,销售价格为35元/瓶,待售为2瓶,货值金额计70元。2、“乐恩宝”黄金小麦柔肤洗沐二合一外包装上标示有:“乐恩宝”、“黄金小麦柔肤洗沐二合一”、“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842”、“限期使用日期:2023/3/20,制造商:汕头市李施德林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数量为8瓶,购进价格15元/瓶,销售价格为20元/瓶,待售为2瓶,货值金额计40元。截止本局依法查获时止,上述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共计货值110元。 另查明,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清扬”洗发露、“乐恩宝”黄金小麦柔肤洗沐二合一均未查验供货商资质、记录购销台账等相关资料,当事人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没收“清扬”洗发露2瓶、“乐恩宝”黄金小麦柔肤洗沐二合一2瓶; 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警告; 2、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12000.00元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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