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扎区李流香驴肉扒鸡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桂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81MA0P698AXR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扎赉诺尔区中央大街北、满达路西华远小区35#楼-门市-东01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扎市监市监处罚〔2026〕11号
满洲里市扎区李流香驴肉扒鸡坊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从业人员1人。当事人违法生产并销售猪头共135个,猪头熟肉制品包括:猪头肉、猪耳朵、猪口条。熟制后猪头(不含耳朵、口条)重量平均为2.5kg/个,销售价格为52元/kg;猪耳朵平均重量0.35kg/个,销售价格88元/kg;猪口条平均重量0.25kg/个,销售价为60元/kg。135个猪头熟肉制品销售金额共计(2.5×52+0.35×2×88+0.25×60)×135=27891元。该期间生产并销售猪肝70个,熟制后猪肝重量平均为1.1kg/个,销售价格为34元/kg,金额共计2618元。违法生产的货值金额总计为30509元。上述生产并用于销售的猪头熟肉制品及猪肝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此本案货值金额为30509元。
1.没收违法所得30509元;
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焖罐1个、铁锅(糖熏)、刮毛刀1把、剔骨刀1把,不锈钢盆1个,喷枪1个,砍刀1把,调料包原料;
3.并处罚款95000元,罚没款共计125509元(壹拾贰万伍仟伍佰零玖元)。
95000.00元
扎赉诺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