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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周幼强调味品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幼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1MA49WLRY45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麻城市龙池青年路农贸市场2#钢构7号8号门店(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麻城市监处罚〔2025〕270号
经查,当事人2020年在原麻城市城区东方商贸城从事干鲜调料经营的时候,武汉市东西湖鑫宏宇调料商行李强到当事人的店里来推销干鲜调料认识,留存了电话和加了微信,微信号:liqiang271129609,昵称:李强13720219779,之后偶尔在武汉市东西湖鑫宏宇调料商行李强那里购进一些干鲜调料品。当事人通过微信联系微信号:liqiang271129609,昵称:李强13720219779,分别于:1、2025年6月17日,购进了净含量:2千克,生产日期:2025年4月25日的莲花?味精50件,购进单价:245元/件,每件10袋(2千克/袋),共计500袋,计额:12250元。包括购进了一些其他货品,2025年6月18日通过微信一共转帐微信号:liqiang271129609,昵称:李强13720219779货款金额13660元;2、2025年6月30,购进了净含量:25千克,生产日期:2025年1月13日的莲花?味精20袋,购进单价:185元/袋,计金额:3700元。此次购进的货款是当事人当天到武汉东西湖鑫宏宇调料商行李强处支付的货款。上述两次购进的莲花?味精产品均是微信号:liqiang271129609,昵称:李强13720219779通过物流发货运输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截至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莲花?味精:1、净含量:2千克,生产日期:20250425的莲花?味精,当事人已销售266袋,剩余234袋被本局查扣;2、净含量:25千克,生产日期:2025年1月13日的莲花?味精,当事人已销售了14袋,剩余6袋被本局查扣。在购进上述 “莲花?”味精时,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产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了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因当事人提供了进货销售单及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微信聊天记录复印件,本局两次依法向武汉市东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经武汉市东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复函及附件《情况说明》称“麻城市李振干鲜调料商行和麻城周幼强调味品商店为何有疑似假冒莲花味精产品,武汉东西湖鑫宏宇调料商行及武汉宏宇益康源商贸公司均不知情”。因此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一)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者供货单位认可的;(三)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的规定,故无法查证商品合法来源及提供者。根据当事人陈述和销售公示价格,销售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莲花?”味精:1、净含量:2千克/袋,25元/袋价格进行销售,计算违法所得6650元,违法经营额12500元;2、净含量:25千克/袋,190元/袋价格进行销售,计算违法所得2660元,违法经营额3800元。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及外包装标示与商标权利人商标注册证第15150227号“莲花”,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第30类:味精;鸡精(调味品);调料;酱油;醋;食用面筋(截止)的商标及类别相同。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给予罚款30000元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
2
麻城市监处罚〔2023〕322号
-
当事人店售卖区地面上被查获的两种超过保质期泡豇豆食品,当事人已举证系消费者当日退还的食品待处理,可以认定当事人非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本局决定作没收处理,不予罚款;当事人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无生产日期和经营的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分别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的具体规定。综上,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上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3袋楚酝香”牌白胡椒粉、2桶散装粉条、1桶散装腌蘑菇和; 2、没收违法所得195元; 2、罚款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195元。
10000.00元
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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