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呦咪美甲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嘉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582MA1744H30K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集安市老干部局东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集市监处罚〔2025〕051号
当事人赵嘉蕙与该未成年人通过微信联系约定好文身图案和文身时间,于2025年04月16日对其右手臂进行文身,于2025年05月01日对其左侧脖子进行文身,两次文身均在集安市呦咪美甲店内进行,雇佣通化的纹身师到其店内实施文身服务,文身使用的设备及染料为当事人提供。当事人在提供文身服务前与该未成年人在微信聊天中询问过其是否满18周岁,该未成年人回答“我都20了”,并告知该未成年人文身以后可能对生活有影响,不能考公职,该未成年人回答“我是厨师”,后该未成年人到店文身时,当事人从外观推测其不像未成年人,故为其提供了文身服务,在此活动中,当事人未查验服务对象的身份证明。该未成年人给当事人分别转账300元、200元、600元,合计1100元,作为文身服务费用。当事人雇佣通化文身师分别转账300元、600元,合计900元,作为雇佣费用。当事人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活动中,违法所得金额为1100.00元。
依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十一条:“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文身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其他市场主体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进行查处。个人违反规定擅自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集安市呦咪美甲店上述行为予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100.00元,上缴国库。
0.00元
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