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北关镇杨枪婚庆用品销售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421MA41JL7B0B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北关镇平安路中段南侧33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民市监处罚〔2026〕127号
经调查,民权县北关镇杨枪婚庆用品销售部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仍进行销售卷烟业务,烟草来源是当事人之前经营一家烟酒超市,该超市办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411421108657,该证有效期限至2025年7月30日,到期之后当事人关闭了该超市不在经营,于是当事人把之前烟酒超市剩余的卷烟以及自己在周边集镇超市购进的卷烟,拿到婚庆用品销售部店里进行销售,截至2026年3月23日被民权县烟草专卖局查处之日已售卷烟2000元,违法所得200元。根据民权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核价表》当事人未销售即被烟草管理部门查扣的烟草制品54.1条,品种64个,货值13511.2元,2026年4月2日民权县烟草专卖局委托河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对当事人经营的卷烟进行检验,经河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的《鉴别检验报告》报告编号:R-SQ-WJ2604001,检验结论均为“真品卷烟”。当事人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证的情况下违法经营货值金额共计15511.2元。
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