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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能通汇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欣河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4MA005RN472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花塔村委会14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6-10
(2019)京0114民初40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智能通汇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
天津市塘沽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杨**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09
2019-06-13
(2019)京0114民初40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北京智能通汇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与杨明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交﹝昌﹞﹝2024﹞第0903-062941号
2024年11月21日06时44分,驾驶员文军驾驶京ABQ599号白色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载京AP163挂车装载21.16吨液化天然气送至北京市昌平区。2024年11月28日14时55分,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对北京智能通汇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北京智能通汇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委派驾驶员文军驾驶京ABQ599号车挂载京AP163挂挂车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载液化天然气21.16吨前往北京市昌平区,本次运营是北京智能通汇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开展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上述道路运输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2024-11-2106:44:45—2024-11-2110:56:40期间,该车运输21.16吨液化天然气,未制作运单。另查,车辆所有人为北京智能通汇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公司委托。综上,北京智能通汇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危险货物运单的未制作运单提供交通服务。认定北京智能通汇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2024-12-02
2
京交法﹝12﹞字CF230419401
执法人员对昌平区交通局货运综合管理中心《问题线索告知单》昌交(货)[2023]告知017号中北京智能通汇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京ABQ331号车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为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京ABQ331号车于2023年04月09日08时02分开始,于2023年04月09日22时36分结束运输,行驶368.52公里,存在危险货物运输行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经查,该车无危险货物运单,此行为涉嫌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应给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2023-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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