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农贸街清真牛羊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东拉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302MA72PTE654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农贸街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川)市监罚〔2025〕105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2025年5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金川区农贸街清真牛羊肉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半截羊胴体未盖合法有效动物检疫章,无其他有效合格证明说明该半截羊肉的合格性。该无有效动物检疫章的半截羊胴体存放在当事人(金川区农贸街清真牛羊肉店)位于金川区农贸的经营场所内。该店经营者对此
表示无异议。
经查,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28日在金川区农贸街清真牛羊肉店经营场所内查获的《财物清单》[(金川)市监(物)(2025)广5号]所列未盖有效动物检疫章的半截羊胴体与其他在售牛羊肉混放在一间冷藏柜,现场称量共计4.98kg,当日羊肉零售价26元一斤,合计货值金额258.96元。金川区农贸街清真牛羊肉店经营者马东拉黑未向执法人员提供该半截羊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或其他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经查,当事人在执法人员调查阶段提出涉案半截未经检疫的羊胴体是其自己用于家庭食用,不用于销售的意见,同时提交《关于自吃羊未检疫情况说明》用于说明。执法人员经分析认为:1.发现该涉案羊胴体的地方位于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存在被销售的可能性。2.当事人在询问笔录中承认当时是自己在农村购买的活羊1只,现在只剩半只羊胴体,当事人虽然自称是家人食用,但未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缺乏客观证据材料。3.当事人经营场所旁有一当事人用于休息的房间,里面也有一横卧式冰柜,当事人完全有条件将自用肉及经营肉分开放置,但当事人未分开放置,客观上放任涉案羊肉向不特定人群的流出。介于上述情况,执法人员经认真分析,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涉案羊胴体系自用未售出的观点不予采纳,终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为经
营未经检疫的羊肉的违法行为。
对金川区农贸街清真牛羊肉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4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4.98kg;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4000.00元
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