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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江县德和连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明庆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21MA1CHH2D8D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兴镇西南街(龙房权证字第QZ2016060334)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5﹞200号
2025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徐龙滨、仇志刚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黑龙江省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江县德和连锁店于2025年9月18日共购进“阿奇霉素分散片”8盒,已经销售2盒。产品批号:2501F002。当事人未能提供销售该药品医师开具的处方凭证。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龙市监责改(2025)龙兴22号。 2025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黑龙江省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江县德和连锁店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于2025年9月18日购进的“阿奇霉素分散片”又售出2盒,剩余4盒,当事人仍然不能提供医师开具的处方凭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2025年10月10日),证明黑龙江省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江县德和连锁店存在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 2、《责令改正通知书》龙市监责改(2025)龙兴22号,证明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3、现场笔录(2025年10月20日),证明在第二次检查中,黑龙江省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江县德和连锁店仍存在未凭医师开具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 4、随货同行单复印件1份,证明黑龙江省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江县德和连锁店合法购进该药品。 5、询问笔录1份,证明黑龙江省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江县德和连锁店有未凭医师开具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 6、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孙明庆身份。 7、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该店王超处理黑龙江省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江县德和连锁店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事宜。 8、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黑龙江省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江县德和连锁店有合法营业资质。 9、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黑龙江省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江县德和连锁店有合法经营药品资质。
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并给予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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