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建华区文搏口腔门诊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毕维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3MA1AFJRX3E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建华区欣豪王府棚改小区A区38号楼0单元0001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建市监处字[2023]69号
2023年08月23日我局的执法人员对建华区文搏口腔门诊部进行日常检查,在查看医疗器械相关制度时:未见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执法人员要求李文搏现场提供,李文搏现场未提供出。我局的执法人员对李文搏(建华区文搏口腔门诊部)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齐建市监责改[2023]42JS号责令李文搏(建华区文搏口腔门诊部)限期改正未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2023年0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建华区文搏口腔门诊部)未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再次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要求李文搏现场提供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李文搏现场仍未提供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30日制作的现场笔录 ,证明:当事人的现场经营情况 。 2.2023年8月23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齐建市监责改[2022]42JS号,证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履行法律程序的书证。 3.2023年8月23日建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送达回证》,证明:已将询问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4.2023年8月23日行政执法人员对吴国华制作的询问笔录,证明:制作笔录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当事人交代的违法事实。 5.2022年8月23日被询问人李文搏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李文搏有合法有效的身份。 6、2023年4月24日李文搏提供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罚款0.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00.00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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