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城东春生液化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爱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1025MA0ANE675C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城东津保路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廊处〔2023〕13100023000030号
营业执照、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经营者身份证、燃气经营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Z230103NY1066、JZ230103NY1067)、
2023年4月18日《询问笔录》、2023年3月29日《现场笔录》、2023年3月23日购进2吨液化石油气的进货发票、2023年3月23至2023年4月10日的销售记录、销售票据、产品质量检验单、自检报告、运输单。
以上证据事实充分,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大城县城东春生液化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
罚款0.2000万元
2000.00元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7
2
廊市监处罚〔2023〕11号
大城县城东春生液化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
处罚款1792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17920.00元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