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厦门市湖里区郑细辉水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细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206MA316XDQ18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三路196号中埔水果市场(B)区B07、B0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湖市监处罚〔2025〕83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23日购进新鲜荔枝1件,总计10kg,购进价格为120元/件,并于2025年6月23日将上述1件新鲜荔枝全部销售给厦门市集美区武云欣水果店,销售价格133元/件。2025年6月23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厦门市集美区武云欣水果店经营的新鲜荔枝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7月22日,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2025)MJHY-D18268):食品名称:新鲜荔枝;被抽样单位名称:厦门市集美区武云欣水果店;任务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进日期:2025-6-23;抽样日期:2025-06-23;样品数量:4份;检验项目:氧乐果、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7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1,实测值0.27,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23200.113-2018;吡唑醚菌酯,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1,实测值0.12,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23200.121-202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检验不合格同批次新鲜荔枝产品及相关违禁添加物,执法人员在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不合格批次荔枝的《检验报告》(No:(2025)MJHY-D18268)等文书材料,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也未提出异议。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不合格荔枝的进货来源材料,也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截至案发,案涉不合格荔枝已销售完毕。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时采取改正、召回等措施,上述不合格批次新鲜荔枝召回数量为0。 我局认定,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新鲜荔枝,货值金额为133元,违法所得13元。
-
-元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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