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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占真注册资本:1094.35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27559229948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69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30
(2021)浙0482民初39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吴**
平湖市人民法院
2
2021-03-26
(2020)浙0482民初3983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冯**,冯**,陈**
平湖市人民法院
3
2020-12-07
(2020)浙0482民初3983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冯**,冯**,陈**
平湖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4-25
(2020)浙0482民初3983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冯**
裁判文书
平湖市人民法院
2
2020-12-17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冯**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平湖市人民法院
3
2020-12-17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冯**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平湖市人民法院
4
2018-10-25
(2018)浙0482民初2514号
追偿权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辰彩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平湖市人民法院
5
2018-06-19
追偿权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辰彩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平湖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7
2022-06-23
(2022)浙0482执63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吴**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4-10
2021-12-30
(2021)浙0482民初39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吴**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7258.7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6-29
2018-10-15
(2018)浙0482民初2514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辰彩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60909.07元
民事案件
4
2019-10-11
2019-09-30
(2019)浙0482执454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浙XX辰彩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10-11
2019-06-20
(2019)浙0482破申5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利百加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2-25
2019-01-17
(2018)浙0482执25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平湖市新达辅料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11-06
2018-06-15
(2018)浙0482民初7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平湖市新达辅料厂、肖**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2169.2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消行罚决字﹝2024﹞第W100070号
2024年10月17日,广陈镇人民政府对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交至建设银行平湖市支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浙江隆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
1000.00元
平湖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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