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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辣百味麻辣香锅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屠志强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20211MA20KNKH90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湖滨街8-137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锡滨市监处罚〔2026〕57号
经查,当事人系餐饮服务单位,其经营场所及美团平台店铺“大师傅麻辣香锅”有“骨肉相连”在售,售价4.18元/个,商品描述中为“猪骨肉 1串”,上述食品名称为万盛达骨肉相连串,配料为(鸡腿肉+胸软骨)≥70%、生活饮用水、淀粉、大豆蛋白、白砂糖、味精、食用盐、香辛料、食用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辣椒红,产品标准代号SB/T10379,制造商诸城市万盛达食品有限公司,配料中未见有猪骨肉成分。 现查明,上述食品购进于无锡嘉宏食品有限公司,进价为0.72元/个,售价4.18元/个,当事人在春节前美团店铺升级重新上架该商品时,误勾选了错误的商品描述,未做仔细审核,直至案发。因线上平台仅显示当月销量(本月销量253),扣除平台抽成(40%)后,可查清的违法所得为452.364元。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及时修改了商品说明,消除了影响。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的处罚,处罚金额为:1000元
1000.00元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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