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岳亚菲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3MA01GGLY04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王各庄村西北分电器厂西10幢等19幢(6幢1层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18
(2022)京0115民初48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陶**
赵**,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冀州区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县支公司开发区营销服务部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2
2021-03-30
(2021)冀1082民初29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伏**
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1
2021-03-03
(2021)冀1082民初17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伏**与李**、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大青云店镇罚字﹝2026﹞0033号
2026年5月26日,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接到北京市大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青云店镇工地建筑垃圾非法转运至廊坊市广阳区线索, 2026年5月9日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司机李**驾驶壹辆车牌号为京AHJ711和司机刘见龙驾驶壹辆车牌号为京AKY966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贰万千克,行驶至廊坊市万庄镇天村路口时,被交通警察拦截引导至广阳区九州联合治超站,运输车辆密闭装置关闭,具有准运证件,未如实记录电子运单,已拍照取证。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经查,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回迁房项目六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合作运输单位,2026年5月9日16时,该公司司机李**驾驶壹辆车牌号为京AHJ711和司机刘见龙驾驶壹辆车牌号为京AKY966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贰万千克,行驶至廊坊市万庄镇天村路口时,被交通警察拦截引导至广阳区九州联合治超站,运输车辆密闭装置关闭,未造成遗撒,该运输服务单位未如实记录电子运单,影响了市容环境,已取证。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车队长王*参与了调查,对调查结果无异议。经本行政机关纠正,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 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属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行为,影响了本市的市容环境。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并综合考虑案件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 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6月12日作出如下决定: 对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3000)元整。
3000.00元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2026-06-12
2
京通宋庄镇罚字﹝2025﹞0142号
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罚款基数2000×(基准系数1+情节系数0),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7月28日决定对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经查,2025年7月21日,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邢各庄村通怀路辅路与宋庄南三街交叉口南一百二十七米处执法检查时,发现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从事运输散装物料的行为。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7月22日立案调查,现案件已调查终结。 2025年7月21日23时22分,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邢各庄村通怀路辅路与宋庄南三街交叉口南一百二十七米处执法检查时,发现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驾驶车牌号为京LEF646凯马牌KMC3042GC326DP6轻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车辆不符合运输条件,已安装卫星定位系统,采取了密闭措施未出现泄漏遗撒。无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经责令,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已当场改正违法行为,停止运输建筑垃圾。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12日因运输散装、流体物料车辆不符合条件(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未密闭运输)的行为受到本市城管执法机关或街道乡镇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该行为影响了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秩序。2025年7月28日,告知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北京顺平永泰科技有限公司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2000.00元
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2025-07-28
3
京大采育镇罚字﹝2025﹞118号
2025年7月22日16时50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司机史**驾驶壹辆车牌号为京A****6的重型自卸货车,在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青采路中段西侧100米处运输建筑垃圾壹万壹仟千克,检查时车辆未建立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已拍照取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司机史**参与了现场检查,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于2025年7月23日决定对你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
2025-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