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孟祥辉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231584489X3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港口区仙人湾港务集团住宅小区2-D-22号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02
(2021)桂0123民初111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新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隆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19
2022-02-10
(2022)桂0123执恢3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西新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12
2021-12-08
(2021)桂0123执878号之一
运输合同纠纷
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广西新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1-03
2018-06-20
(2018)桂0602民初173号之二
租赁合同纠纷
3_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2-29
2018-01-24
(2018)桂0602民初173号
租赁合同纠纷
4_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12-12
2017-02-06
(2016)桂0602民初138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防城港市隆兴运输有限公司与凤阳县国丰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11-17
2016-06-30
(2016)桂0602民初1144号之一
公司解散纠纷
林**与防城港市隆兴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10-17
2017-04-25
(2017)桂06民终23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防城港市隆兴运输有限公司、凤阳县国丰运输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6-06-30
2016-06-30
(2016)桂0602民初1144号之一
公司解散纠纷
林**与防城港市隆兴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6-13
2016-06-13
(2016)桂06民初20号
公司解散纠纷
林**与防城港市隆兴运输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600交罚﹝2025﹞697号
2025年 12月 25日 10时 50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苏鑫、苏振芳(执法证号分别为 20060017055、20060017019)在港口区东湾大道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唐上誉驾驶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 P55575重型自卸货车,从盛隆钢铁厂至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 P55575 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 450602010756,唐上誉从业资格证号为 ******************。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 P55575重型自卸货车擅自以焊接形式增加栏板在货箱左右两侧,增加栏板高度为 0.6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该车为年内第一次违法,违法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1
2
桂0600交罚﹝2025﹞206号
2025年06月16日10时20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苏鑫、苏振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60017055、20060017019)在港口区东湾大道保税旁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蔡仁秀驾驶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P55003重型自卸货车,从港口区沙企大道至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P55003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602010761,蔡仁秀从业资格证号为******************。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P55003重型自卸货车擅自以焊接形式增加栏板在货厢左右两侧,增加栏板高度为0.7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1
3
桂0600交罚﹝2025﹞207号
2025年06月19日11时43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苏鑫、苏振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60017055、20060017019)在防城港市港口区小龙门街与新兴路交叉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韦继豪驾驶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P59775重型自卸货车,从盛隆钢铁厂区至防城港务局码头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P59775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602010910,韦继豪从业资格证号为******************。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P59775重型自卸货车擅自以焊接形式增加栏板在货箱左右两侧,增加栏板高度为0.8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5
4
J371702202402272
2024年10月14日 10时31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牡丹区上海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对驾驶员陈方宝驾驶的桂P58823(黄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道路巡查,执法人员李继明、白学志向驾驶员陈方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了有申请回避的权利陈方宝不申请回避。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该车运输了0.6吨丙烯,从安徽运输到山东潍坊,驾驶人员无法出示本次运输的危险货物运单。随后执法人员将做进一步调查,陈方宝在现场时执法人员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拟对该车辆采取证据登记保存,并依法告知了陈方宝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驾驶员驾驶危险货物车辆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16
5
桂0600交罚﹝2024﹞144号
2024年06月17日15时21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苏鑫,苏振芳(执法证号分别为20060017055,20060017019)在沙企大道与小龙门路交叉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黄光思驾驶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P55606重型自卸货车,从盛隆钢铁厂往返至港务局码头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P55606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602011053,黄光思从业资格证号为450122198507105092,该趟运输由黄光思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P55606重型自卸货车擅自增加栏板在货厢左右两侧,增加栏板高度为0.8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8
6
桂0600交罚﹝2024﹞113号
2024年05月15日10时05分,桂P55575货运车辆途经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88.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重57.3吨,超限率为184.84%。属于违法情节较轻及以上。广西隆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实施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元整(¥28500)
28500.00元
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8
7
九交罚﹝2023﹞0104141号
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