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法院公告 4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佰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2MA38WKQA6A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东鑫陶瓷物流园第4号仓库(陶瓷工业园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2
(2026)浙0109民初33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
中资统骏(杭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程**,杭州鑫华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6-02-03
(2025)沪0118民初34513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杜**
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抚州皓广物流有限公司,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江西通鹏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3
2026-02-03
(2025)沪0118民初34544号
劳动合同纠纷
罗**
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抚州皓广物流有限公司,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江西通鹏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4
2026-01-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王*,商丘市启隆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平舆县人民法院
5
2025-08-15
(2025)赣1022民初1324号
劳动争议
杜**
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抚州皓广物流有限公司
黎川县人民法院
6
2025-08-15
(2025)赣1022民初1323号
劳动争议
罗**
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抚州皓广物流有限公司
黎川县人民法院
7
2025-06-16
(2025)苏0481民初54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
任**,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溧阳市人民法院
8
2025-05-27
(2025)辽14民终9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辽宁新发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公司,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长沙雅芙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抚州皓广物流有限公司,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高**,刘**,刘**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5-05-14
(2025)苏1023民初675号
沈**
庄**,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10
2025-03-07
(2025)苏1023民初6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沈**
庄**,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26
(2025)豫1723民初80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平舆县人民法院
2
2026-02-11
(2025)豫1723民初80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平舆县人民法院
3
2025-11-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平舆县人民法院
4
2024-08-22
(2024)粤1881民初28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唐**
江西百利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英德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总)罚〔2026〕11986号
运输车辆总高度、总宽度、总长度超限
-
5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4-17
2
(2025)6340037
2025年02月11日10时00分任晓松、杨秀成在G65包茂高速渝湘段上行K1910+0m对赣FD2265号车检查时发现,抚州市煊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情况
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2-11
3
津交(总)罚〔2025〕11108号
运输车辆总高度、总宽度、总长度超限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2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1-15
4
津交(总)罚〔2025〕11082号
运输车辆总高度、总宽度、总长度超限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2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1-13
5
津交(总)罚〔2025〕11078号
运输车辆总高度、总宽度、总长度超限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2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1-12
6
J371702202302642
2023年12月01日 11时53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菏泽市牡丹区220国道牡丹区王浩屯路段对张士伟驾驶的赣F00260(黄色)、辽H33B3挂(黄色)运输车辆进行巡查,执法人员冯宏斌、韩怿向张士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运输快递,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车货实际外廓尺寸为:高4.45米,驾驶人员无法出示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调查认定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长、宽、高超限)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3-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