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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开祥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1281MA1NTX9N31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江苏省兴化市安丰镇九丰村丰泽路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山交水执﹝2026﹞69号
2026年03月20日09时,当事人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海鑫1688,由驾驶员钱圣元驾驶,在苏浏线鹿通港池附近水域,因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被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经调查,海鑫1688已更换船名,船户由于疏忽大意忘记将载重线处船名更新,海鑫1688船名标识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影响辨认,当事人配合执法调查,已完成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
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500.00元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2
嘉地海罚﹝2026﹞054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06日09时24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申线嘉兴市东进预制构建有限公司码头检查时发现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分行营业中心、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0
3
泰交水执﹝2025﹞67号
2025年09月26日15时58分,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海陵区中国物流码头水域发现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海鑫9988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
从轻处罚并处罚款壹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1000.00元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4
4
东台交水执﹝2025﹞89号
2025年10月30日15时15分,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东台市交通运输局预警线索抄告单,发现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海鑫99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
罚款壹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1000.00元
东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8
5
江阴交水执﹝2025﹞517号
案发时间:2025年11月14日08时30分,案发地点:申张线江阴市兴惠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违法事由: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海鑫988)涉嫌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案
罚款叁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3000.00元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4
6
海事罚字﹝2025﹞06042040427-1-1
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海鑫9988”轮本航次从泰州开往扬州恒润海洋重工码头,于2025年9月6日0520至0530时,镇江海事执法人员通过电子巡航检查发现该轮在长江#100黑浮附近水域上行时,于航道北侧推荐航路调头逆向下行,未按规定的航路和航行规则航行,后在海事执法人员提醒下当事船舶纠正了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 年)》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作为船舶所有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
2025-09-29
7
海事罚字﹝2025﹞06042030317-1-1
2025年08月07日,镇江海事局尹公洲快反中心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发现: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海鑫槽7777”轮于2025年08月07日1507时至1518时在长江#101-1黑浮附近水域上行进谏壁河口时提前横越,占用上行通航分道,存在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航行规则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作为船舶所有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事局
2025-09-17
8
普2508769862号
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09-17
9
海事罚字﹝2025﹞06032040067-1-1
2025年08月05日,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海鑫货666”轮本航次由泰州内河码头装载石粉驶往南通海门内河码头,2025年08月06日1040时许,南通海门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发现该轮在海门新江海河港池锚泊候闸期间,存在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的行为(A级核定干舷为721mm,实测左舷500mm,右舷500mm),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泰州市海鑫船务有限公司作为船舶所有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事局
2025-08-28
10
昆山交水执﹝2025﹞455号
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的
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3000.00元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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