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相约老地方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伟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82MA1CKGK18E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清华名苑A区4号商服106门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市监处罚〔2026〕62号
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昌挚斋牌卤汁花生,净含量:408克,生产日期:2025年4月22日,保质期限:九个月,已超过保质期60天。经营者张伟唯交代,涉案花生是年前由临时雇佣的服务员购买的,且无法与当时购买花生的服务员取得联系,无法说明涉案花生的进货来源。经营者张伟唯交代因该店有自制花生米售卖,当天只共购进花生6袋,当天售卖了1袋,剩余5袋后未曾售卖过,与办案人员现场发现的数量一致,进价每袋6元,共花费30元。现场菜单显示销售价格为10元/袋,货值金额30元,违法所得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1.罚款:1000元。
2.没收过期食品昌挚斋牌卤汁花生米5袋。
1000.00元
-
2026-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