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瑞霞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引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825MA77HR9K3F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且末县三十八团军垦大道10号北起10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二师市监处罚〔2025〕1号
2024年11月26日16时10分,第二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四大队执法人员根据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对且末县瑞霞百货超市进行现场核查工作,通过该店代理人确认,2024年11月18日投诉人到且末县瑞霞百货超市购买的泡椒牛肉面1袋,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28日,保质期6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销售金额为3元/袋。
经查,现场发现过期泡椒牛肉面3袋,愚人街我和我的酸辣粉1袋,仍摆放在货架待售。据现场代理人冯应宗所述泡椒牛肉面是且末县鸿盛商行进购的,有进购单据;愚人街我和我的酸辣粉不能提供进购单据。至2024年11月26日执法人员核查时为止,以上产品无销售记录。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第四条 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的规定,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4〕513号)所登记的超过保质期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0.5元;3.罚款人民币8000元。罚没款共计8000.5元。
8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6
2
师市监处罚〔2023〕57号
-
-
75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