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海伦市李革食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83MA1D24MR3R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海伦市永富乡镇新兴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287号
2026年8月19日,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海伦市李革食杂店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食杂店涉嫌未落实主体责任,未履行进货索证索票义务,遂当场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当罚﹝2026﹞LH002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026年8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食杂店仍未履行《当场处罚决定书》上所告知事项。同时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食杂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海伦市永富乡李革食杂店)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海伦市李革食杂店)不符,经询问该食杂店于2022年变更过字号名称,同时执法人员通过系统查询显示该食杂店在2022年6月2日变更了字号名称,由海伦市永富乡李革食杂店变更为海伦市李革食杂店,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为变更前字号名称,遂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 经查,海伦市李革食杂店于2026年8月18日从望奎县喜芝双汇冷鲜肉行购进5大块猪肉,约40斤,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证明和许可证,及在食品区货架上的观春凹软面包(3包),当事人不能提供供货商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本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026年8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海伦市李革食杂店再次检查时,当事人对案板上摆放的3块猪肉,约20斤,仍然未能提供出供货者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证明和许可证,及在食品区货架上的小洋人电解质水(3瓶),仍未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同时对上次检查发现的观春凹软面包仍未提供供货商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当事人逾期仍未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证明。
处罚款3000元
3000.00元
-
2026-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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