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燕子电动车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21MA74FLFH7N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上杰村6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28
2024-06-25
(2024)甘0921诉前调确1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塔县燕子电动车经销部、郭**买卖合同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市监罚〔2024〕77号
经调查,当事人店内销售的三辆“雅迪”牌电动自行车(①整车编码:779422432989341,产品型号:TDT3250Z,制造日期:240816。②整车编码:779422433136971,产品型号:TDT3250Z,制造日期:240819。③779422433134088,产品型号:TDT3250Z,制造日期:240819)经二级注册计量师关建全、许晓明测量鞍座长度为467mm,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6.1.5尺寸限值b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之规定,三辆电动自行车实际鞍座尺寸限值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要求。金塔县燕子电动车经销部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已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事实。
对金塔县燕子电动车经销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54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5400;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400元,大写伍仟肆佰元整。
5400.00元
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