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焕腾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晓劲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02MAEL6YWW2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通荷路副393号B10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柯市监处罚﹝2026﹞41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之规定,属于销售未经“CCC”强制认证充电器的违法行为。<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当事人货值金额215.34元,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11.64元,但当事人对举报人购买的订单进行退款赔偿了,故只没收未退款的违法所得2.28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当事人货值金额215.34元,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11.64元,但当事人对举报人购买的订单进行退款赔偿了,故只没收未退款的违法所得2.28元。
200.00元
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2
衢柯文综罚字〔2025〕13号
2025年10月10日15点10分,衢州市柯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王小飞(11080121015)、吴俊勇(11080121026)在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通荷路副393号B108室的衢州市焕腾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确认执法人员无需回避的情况下,通过检查发现以下违规项:
1、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该场所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
此次检查于2025年10月10日16点30分结束。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00.00元
衢州市柯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