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通辽利群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利群二百六十六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清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505223289574558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铁西路中段东侧华丽新东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后市监处罚﹝2025﹞77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21日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处方克拉霉素分散片1盒时,当事人开具处方时间为2025-05-21-16:10:05,销售小票开具时间为2025-05-21-16:05:16明显早于处方开具时间;在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人于2025年7月1日销售处方药洛索洛芬钠片1盒时电脑故障损坏未维修完成,及未开具电子处方也未开具纸质处方,认定为未开具处方即销售处方药,当事人逾期未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成立。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二)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直接或者变相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的。
1000.00元
科尔沁左翼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知识产权局)
2025-09-22
2
后市监处罚﹝2023﹞97号
通辽利群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利群二百六十六药店涉嫌销售药品时未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1、给予警告 2、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元
科尔沁左翼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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