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安正口腔门诊管理有限公司尖草坪恒山路口腔门诊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梅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8MA0LTCYY1N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恒山路51号晋塔苑1号楼7号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草坪罚字[2023]40421号
太原市安正口腔门诊管理有限公司尖草坪恒山路口腔门诊部经我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仍然未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及我局具有管辖权;
2、2023年7月13日的《现场笔录》1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市监草坪当罚字〔2023〕040419号,警告、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市监草坪责改〔2023〕040420号,证明:当事单位未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及我局下达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3、2023年10月8日《现场笔录》1份、2023年10月10日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 份、2023年10月10日当事人提交的情况说明1份、现场拍摄的照片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我局下达警告并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