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浩明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亮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2MA4998T08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红安大道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红安市监处罚〔2026〕10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5月登记注册,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冷冻食品的销售等经营活动。涉案“风干腊鸭腿”系当事人于2026年5月4日从武汉市江夏区晶哲食品加工厂购进,共购进3箱,购进价格为90元/箱,销售价格为100元/箱。至2026年5月14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冻库内尚有1箱上述“风干腊鸭腿”未销售,箱体上无任何生产日期信息;其余2箱已销售至当地门店,每箱售价100元,销售金额共计200元,购进成本共计180元(90元/箱×2箱),违法所得为20元(200元-180元),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确认具体销售去向。
经查,当事人在购进涉案冻肉制品时,仅查验了货物数量,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仔细检查箱体标签标识,供货商当时未提供完整的标签信息,当事人也未主动索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出厂检验报告,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涉案冻肉制品箱体上无生产日期标识。
当事人对其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冻肉制品的违法事实予以认可,无异议。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300元(3箱×100元/箱)。截至本案调查终结之日,没有收到因食用涉案冻肉制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报告和投诉。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协作平台,当事人一年内未因同类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予以追究,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序号第287”裁量阶次:从轻,具体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对于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冻肉制品的行为作出如下从轻行政处罚:
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风干腊鸭腿”1箱;
2.没收违法所得20元;
3.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20元。
5000.00元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