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兴和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梦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4MA192LU49N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饶河镇和平街珠江佳苑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市监处罚〔2026〕58号
2026年4月21日,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经营场所食品销售区货架上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报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了扣押,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饶市监强制〔2026〕S1北005号,指定邓玉升、刘志为办案人员,并于4月29日立案。
经查明:当事人从高连体处兑店于2024年5月20日办理变更后准备经营。随后去哈达批发市场。由当事人父亲张作军出资,购进各种零食。可以一举两得:放到超市卖能挣钱;自己家孩子和女儿家孩子多(共5个),又能实现进货价随便吃省钱的目的。
因当事人执意去南方发展,鉴于房租原因,张作军准备自己经营。还未开始经营,就发生车祸,先是被拘留,后被判交通肇事罪。于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9月25日在黑龙江省佳木斯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身体出现问题,先是在家自己吃药,吃药不能缓解,于2025年11月27日在饶河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2025年12月7日病情稳定后出院。继续吃药、附近诊所输液治疗。2026年初过年期间因债主催债病情再次反复。期间兴和超市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因债务和身体原因不能打工,2026年3月决定继续开店。资金原因只进了少量的烟和饮料、水,并没有购进零食类食品,也没有对店内零食类食品进行检查清理。2026年4月21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货架上66个品种150件食品(详见清单),均为开店时在哈达一起购进,已经超过保质期限。
涉案食品没有购货凭证,也没有销售记录,经营者自述未销售。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售出,也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故以扣押数量计算货值金额。涉案金额共计1197.7元,视当事人没有违法所得。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已监督当事人现场予以销毁。
责令改正并罚款
2000.00元
-
2026-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