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庆波副食干调批发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可庆 | 注册资本: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02MA0PM8749F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海拉尔区风情园路万家惠农贸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伦市监处罚〔2025〕14号
一、湘君府鱼头剁椒生产日期2024年1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麻辣油生产日期2023年1月31日保质期18个月,兴达百强辣椒油生产日期2023年3月12日保质期2年,大名府芝麻酱生产日期2022年4月11日保质期18个月,草原红太阳清汤骨汤火锅汤料,生产日期2023年8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草原红太阳麻辣香锅调味料,生产日期2024年3月1日保质期12个月,草原红太阳黄焖鸡调味料,生产日期2023年1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草原红太阳微辣香锅调味料,生产日期2024年4月1日保质期12个月,草原红太阳微辣香汤火锅底料,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日保质期12个月,草原红太阳番茄火锅汤料,生产日期2023年12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以上食品均超过保质期,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经营者魏可庆已病逝,实际经营者为魏可庆爱人范波,当事人营业执照经营者发生变化,未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构成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三、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发生变化,未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构成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违法行为。
四、当事人不能提供大名府芝麻酱、草原红太阳火锅汤料的进货票据,不能提供湘君府鱼头剁椒、胡家三宝麻辣油、兴达百强辣椒油、大名府芝麻酱、草原红太阳火锅汤料同批次的产品合格证明,构成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五、当事人销售的湘君府鱼头剁椒售价6.00元共计3瓶货值18.00元,麻辣油售价5.00元共计1瓶货值5.00元,兴达百强辣椒油7.00元共计5瓶货值35.00元,大名府芝麻酱售价6.00元共计2瓶货值12.00元,草原红太阳火锅汤料售价11.00元共计4袋货值44.00元,草原红太阳麻辣香锅调味料售价9.00元共计1袋货值9.00元,草原红太阳黄焖鸡调味料售价7.00元共计2袋货值14.00元。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当事人口述上述食品均在有效期内售出,无违法所得。
综上,涉案产品货值合计为137.00元,无违法所得。
1、警告;
2、没收超出保质期食品湘君府鱼头剁椒3瓶、麻辣油1瓶、兴达百强辣椒油5瓶、大名府芝麻酱2瓶、草原红太阳火锅汤料1袋、草原红太阳麻辣香锅调味料1袋、草原红太阳黄焖鸡调味料2袋、草原红太阳微辣香锅调味料1袋、草原红太阳微辣香汤火锅汤料1袋、草原红太阳番茄火锅汤料1袋;
3、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呼伦市场监督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