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柳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621MA2W8DRR13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淮北市孙疃镇代庙村村委会东40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濉市监孙罚〔2026〕318号
当事人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柳煤矿在用的特种设备(空气过滤器,设备代码:217032M212019B0202),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3月15日。当事人于2026年3月3日向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申请检验,同日该检验中心出具《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明确:该容器光谱检测封头Mn含量与制造文件中Q345RDMn含量不符,建议使用单位更换,未经整改完毕,停止使用该容器,并要求2026年4月3日前报送处理结果。当事人明知设备已超检验有效期,且检验机构已作出“不符合要求、停止使用该压力容器”的建议后,仍继续使用;值班人员巡查记录均填报“设备运行正常”,直至2026年3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才停止使用。2026年4月3日,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报告编号:FRD41-26-0206),检验结论: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为5级,不符合要求。该报告在“问题及其处理”一栏载明:“该容器材质不明,强度校核合格,不是在常温下工作,依据《TSG21-2016》8.5.2(2)定为5级;使用单位停用并更换合格的压力容器”,与淮北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的意见要求内容相符。当事人使用的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1;罚款贰拾贰万元。
220000.00元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