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老窖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海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9766841348H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山大道南一公里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19
(2021)新01民初54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月明楼市场鹿鹿食品商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1-19
(2021)新01民初53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月明楼市场鹿鹿食品商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6-20
(2021)新民终197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
水磨沟区西虹东路润泽商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4
2020-07-02
(2020)新01民初24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水磨沟区西虹东路润泽商行,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4-20
(2020)新23知民初5号
仿冒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呼图壁县兴华商行,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30
2021-12-17
(2021)新23民初19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家兴商行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11
2021-11-18
(2021)新01民初54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08
2021-11-18
(2021)新01民初538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08
2021-11-18
(2021)新01民初539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7-05
2021-06-30
(2021)新民终197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水磨沟区西虹东路润泽商行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7-20
2020-06-28
(2020)新23知民初5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呼图壁县兴华商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534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6-04-22
2016-04-22
(2016)新民终25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6-02-26
2016-02-26
(2015)乌中民三初字第271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与新疆伊犁马酒业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州市监处罚(2024)1号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一、没收违法所得4512.15元; 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白酒15889瓶(其中:1、未标注厂址厂名、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证号,标注:酒精度50%vol、净含量500ml、内部特供、2013年6月12日的白酒8197瓶;2、未标注厂址厂名、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证号,标注:酒精度50%vol、净含量500ml、内部特供、2013年6月9日的白酒67瓶;3、未标注厂址厂名、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证号,标注:酒精度50%vol、净含量500ml、内部特供、2013年11月18日的白酒5瓶;4、未标注厂址厂名、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生产许可证号,标注:酒精度50%vol、净含量500ml特供的白酒4272瓶;5、未标注厂址厂名、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证号,标注: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内部特供、2012年05月19日的白酒3348瓶。) 三、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白酒包装箱、瓶体标签及瓶盖21000个/张(其中:1、白酒瓶盖1200个标注:内部特供;2、签黄底棕色汉字酒瓶标6000张,未标注厂址厂名、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证号,标注:酒精度50%vol、净含量500ml、特供、2013年6月9日;3黄底棕色汉字酒瓶标签4000张,未标注:厂址厂名、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证号,标注: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内部特供;4白底棕色汉字酒瓶标签3800张,未标注:厂址厂名、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标注:酒精度50%vol、净含量500ml、内部特供、2013年6月12日;5、黄底棕色汉字白酒纸箱1000个,未标注:厂址厂名、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标注:酒精度50%vol、净含量500ml、特供;6、白底棕色汉字白酒纸箱5000个、未标注厂址厂名、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标注:酒精度50%vol、净含量500ml、内部特供)。 四、处于货值金额287400元,一倍的罚款287400元。
287400.00元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