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镇江市润州区华之旭食品批发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21111MA1YQ9E99J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润康城市场B22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润市监处罚〔2025〕40005号
2025年4月27日,我局收到郭某举报:4月25日在朱方路批发市场A-12,华旭冷冻食品批发,购买品牌伊鑫杰的风味小肥牛牛肉串,产品生产日期4月5日,生产商是河南润展食品有限公司,因营养成分表虚假标注,自己联系原厂,厂家法定代表人明确告知该产品是假冒伪劣,不是他们公司生产;服务对象举报华旭冷冻食品批发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要求查处进行行政处罚并公示,追究造假源头。 2025年4月28日,我局收到河南润展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投诉:华旭冷冻食品批发在售的一款标注(伊鑫杰)小肥牛肉串,该产品并不是我公司,河南润展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该产品直接冒用我公司所有信息,诉求秉公处理! 我局于2025年4月30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发现有投诉举报人所反映的风味小肥牛肉串(生制品)8袋,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5日,当事人陈述该款产品零售价为25元/袋,因该款产品涉嫌标签含有虚假信息,我局依法实施了扣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 举报人购买的风味小肥牛肉串(生制品)(生产日期2025年4月5日)是当事人2025年4月14日采购自南京欣浩食品有限公司,品名为伊鑫杰牛肉风味,该批次共采购5件,每件10袋,进货价格为105元/件,销售价格为25元/袋,货值金额1250元,除被本局扣押的8袋外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609元。 当事人在我局现场检查过程中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送货单,并于当日提供了供货商的《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表》和《河南润展食品有限公司出厂检验报告》(2025)第0322号一份。 我局于2025年5月9日向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寄送《违法线索移送函》(镇润市监案移〔2025〕400509号)。于2025年5月7日向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寄送《协助调查函》(镇润市监协查〔2025〕400507号),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协助调查函复函》(周开市监复〔2025〕60502001号)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风味小肥牛肉串(生制品)并非河南润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河南润展食品有限公司出厂检验报告》(2025)第0322号非河南润展食品有限公司出具。 当事人经营标签存在虚假信息的风味小肥牛肉串(生制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理。当事人提供的供货者的经营资质、销售单及《检验报告》,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没收风味小肥牛肉串(生制品)8袋,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
-元
镇江市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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