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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悦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广金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2MA2K1LXYX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芙苑路88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婺市监处罚﹝2026﹞246号
当事人提供的酒店住宿服务未明码标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罚款200元。
当事人提供的酒店住宿服务未明码标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罚款200元。
200.00元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2
金婺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49号
2024年08月16日,金华市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金华悦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撤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决定书后,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金华悦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金华银行各网点,或者扫描决定书中的浙江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二维码直接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金华悦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金华市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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