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连江县凤城镇天惠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天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22MA31RAWA3Y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西路6号丽景华府7幢1层8-9店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2
(2025)闽0105民初11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连江县凤城镇天惠超市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连市监处罚〔2023〕江22号
2024年4月15日,我局收到12315系统诉求件(编号1350122002024041594577859),投诉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2024年4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投诉件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存放有3包预包装食品“素牛排”,生产日期是2023/8/26,保质期180天。至检查当日,该预包装食品已经过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2024年4月22日,经局领导同意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5日向连江县敖江镇三福其它副食品商行购入30包涉案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是2023/08/26,保质期180天,进价0.35元/包,共计10.5元。当事人于食品过期前(2024年2月22日)售出26包,过期后(2024年2月22日)售出1包,被投诉人购买,售价都是0.5元/包,剩3包待售。当事人销售的过期涉案食品并未向消费者赔偿。
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5000.00元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4
2
连市监凤罚字〔2023〕A6号
当事人于2022年11月从周边其它不同烟草零售店分别购进以下香烟,并放在店内零售。具体购销情况为:①“泰山(心悦)”牌香烟2条,进价140元/条,售价160元/条,至案发止,已售出0.8条,获利16元;②“七匹狼(乘风启航)”牌香烟2条,进价225元/条,售价260元/条,至案发止,已售出0.5条,获利17.5元;③“云烟(细支云龙)”牌香烟2条,进价140元/条,售价160元/条,至案发止,已售出0.9条,获利18元;④“娇子(格调)”牌香烟2条,进价140元/条,售价150元/条,至案发止,已售出0.4条,获利4元;⑤“长白山(777)”牌香烟1.2条,进价140元/条,售价150元/条,至案发止,已售出0.8条,获利8元。 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案发止,当事人共计经营以上香烟共计经营额1760元,获利63.5元。 当事人零售以上香烟未取得或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未记录销售台账。
罚款(536.5元),没收违法所得(63.5元)
536.50元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