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包有道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饶怡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81MAD4K9LE6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皇庄街道朝宗桥社区莫愁大道9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祥市监处罚〔2026〕243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钟祥市包有道餐饮店登记地址位于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皇庄街道朝宗桥社区莫愁大道92-1号,与该店内公示的钟祥市饶怡鹏餐饮店为同一店铺(钟祥市皇庄街道朝宗桥社区莫愁大道92号门面)。当事人分别以钟祥市饶怡鹏餐饮店注册淘宝闪购外卖店铺“土包子(钟祥总店)”,以钟祥市包有道餐饮店注册美团外卖店铺“土包子(大桥店)”,因2025年3月开始,美团外卖平台上线店铺需要上传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当事人通过微信联系“美团业务经理”齐XX(微信昵称“Miracle”)支付300元代办了虚假伪造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上线美团外卖,在线接单后由当事人经营的钟祥市饶怡鹏餐饮店进行出餐。至2026年6月25日现场检查后,我局执法人员通知美团外卖平台已作下线处理。...[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使用虚假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