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星月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学良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29253456578419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城关镇龙泉馨苑2号楼二层商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1-30
2018-05-10
(2018)甘2925民初1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水**与和政县星月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赵**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10-27
2017-09-10
(2017)甘2925执21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赵*1、张**等与和政县星月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07-25
2017-04-05
(2017)甘2925民初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与和政县星月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马**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247.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市监罚﹝2026﹞51号
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临夏州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临夏州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临夏州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3-2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2-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1-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9-12-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
2018-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