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云香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98357288987X0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肥城市新城办事处巧山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15
(2022)鲁0983民初43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泰安市益谦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李**
肥城市人民法院
2
2022-08-15
(2022)鲁09民终30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李**,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8-14
(2022)鲁09民终30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李**,李**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1-17
(2022)鲁0911民初79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邱**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3-26
2022-05-31
(2021)鲁0983民初67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3516.56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30
2023-01-12
(2022)鲁0983民初43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泰安市益谦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3687.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17
2021-10-27
(2021)鲁0983财保535号
财产保全
泰安市益谦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李**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21-01-06
2020-12-16
(2020)鲁0983财保811号
其他民事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山东众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17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1-01-06
2021-01-04
(2021)鲁0983民初2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与山东众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胡**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01
2020-11-18
(2020)鲁09行初112号
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20-11-30
2020-11-18
(2020)鲁09行初128号
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20-11-30
2020-11-18
(2020)鲁09行初111号
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20-11-30
2020-11-18
(2020)鲁09行初109号
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0-11-30
2020-11-18
(2020)鲁09行初129号
道路交通管理(道路)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与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983202600003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 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案
罚款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肥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3
2
370785202500707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鲁JD8756驾驶过程中恶意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应予以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6900.00元
高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0
3
J370983202400147
2024-10-24 11:42,车辆鲁JE0779(黄色)号车行驶至肥城市济微路S104南检测点进城(由南向北),经该路段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2024年10月29日,执法人员通知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前来接受调查处理,2024年11月11日,当事人汪传才自愿到我处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徐玉文****、周建军****向汪传才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测数据显示:该车3轴车型,车货总重27.502吨,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货总质量25.000吨的限重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2.502吨,超限率10.01%。且当事人按照规定期限前来处理。经认定: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鲁JE0779(黄色)、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证据:超限告知书、违法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委托书、其他证据材料。执法人员已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罚款叁佰元整
300.00元
肥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11
4
J370983202400102
2024年08月20 日14时32分00秒,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鲁JE0779(黄色)号车行驶至肥城市安驾庄镇坡庄村南进城(S104济微路南检测点K76+150由南向北),经该路段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2024年09月6日,执法人员通知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前来接受调查处理,2024年09月19日,驾驶员汪传才自愿到我处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庞太伟****、何作银****向汪传才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测数据显示:该车3轴车型,车货总重28.628吨,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货总质量25.000吨的限重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3.628吨,超限率14.51%。且当事人按照规定期限前来处理。经认定: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鲁JE0779(黄色)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证据:1.询问笔录;2.车辆超限告知书;3.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4.委托书;5.复印件。执法人员已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罚款肆佰伍拾元整
450.00元
肥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19
5
371328202300537
肥城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山东省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