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龙凤镇赛赛食品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义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4D3EY74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苦竹林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173号
现查明,自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10日止,当事人使用印制错误信息的包装袋生产销售糯米糍粑。包装标注信息:产品名称:糯米糍粑,配料:糯米、水、食用油,净含量:250克±10克,加工方式:冷加工,产品标准号:GB 7099,生产日期:见封口,保质期:冷藏30天、冷冻3个月,贮存条件:冷藏或冷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2801MA4D3EY74U,许可证编号:鄂小作坊2801005804,生产商:湖北省恩施市赛赛食品厂。上述标注的生产商名称、小作坊许可证编号,均与当事人现持有效证照信息“许可证编号:鄂小作坊2801102645、生产商:恩施市龙凤镇赛赛食品加工厂”不符。同时,当事人生产的棕色糯米糍粑原料添加了高粱,但其外包装配料表仅标注糯米、水、食用油,未标注高粱成分,配料标注不全。
当事人糍粑主要批发销售至恩施华硒市场经营户刘和华、谭红江,送货上门销售。当事人销售给刘和华标签标注虚假内容糍粑2005斤,单价3.2元/斤,销售金额6415元,刘和华于2026年2月8日销售给恩施市威亚生鲜商行60袋糍粑(其中白色糍粑40袋、高粱糍粑20袋),销售单价2元/袋,销售金额120元;销售给谭红江标签标注虚假内容糍粑2014斤,销售金额6444元;累计已销售4019斤,销售金额12859.00元。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向其他人销售过标签标注虚假内容糍粑,故以当事人销售给刘和华、谭红江的糍粑计算货值金额。现场查获半成品违规相关糯米糍粑110斤,半成品单价2.8元/斤,库存货值308元。本案总货值金额:13167.00元;当事人每斤产品净利润0.4元,违法所得:1607.60元。
另查明,当事人于案发后重新定制合格包装袋,现已更换正确包装。...[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外包装袋4400个;
2.没收违法所得1607.60元;
3.罚款6583.50元。
6583.5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