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泰景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925MA7DP3U90E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邦丙乡邦况村委会邦况二组06号(杨应美租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临双处罚〔2026〕7号
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邦丙乡邦况村委会门店内从事卷烟零售活动。2026年1月21日,执法人员在其门店内查获的共计3个品种,14条卷烟经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定,共计认定总价1440元。抽样的卷烟经检验,检验结论为:真品卷烟。查获时无任何销售,无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的情形。本着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告知: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的罚款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
288.00元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7
2
双市监处罚〔2025〕229号
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及冰柜内摆放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8种21袋、5瓶、6把、2.6市斤。因当事人未做进销货台账,故无法核实当事人是否销售过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违法所得。该案案涉产品数量按现场查货的数量计算,货值金额共计255.2元,属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情形。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8个品种21袋、5瓶、6把、2.6市斤);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上缴国库。
2000.00元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3
3
双市监处罚〔2024〕166号
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双江县邦丙乡邦况村委会邦况二组06号门店内从事卷烟零售活动。2024年9月4日,执法人员在其门店内查获的3种品牌、38条卷烟经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定,共计认定总价4195元。抽样的卷烟经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于2024年8月26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Z112408002901),检验结论为:真品卷烟。查获时无任何销售,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属于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零售业务并建议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839元(大写:捌佰叁拾玖元整)
839.00元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