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庐盼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万林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MAC849KJ5A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129弄7号JT9326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5〕142025007219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3年2月15日,主要在美团快驴平台开设网店从事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2024年3月9日,当事人从临清市美誉食品厂购进了一批预包装食品“农家小酥肉”(生产日期:2024年3月15日,规格:900g*10袋/箱,保质期12个月)共计176箱,进货单价为116元/箱,平均单价为11.6元/袋,对外销售价格为12.99元/袋。由于产品滞销,当事人于2025年3月将“农家小酥肉”原生产日期篡改为保质期内。每袋产品原生产日期标注在外包装正面下方,当事人使用去除剂对原生产日期进行擦拭,然后在产品外包装正面上方透明处使用喷码机打印上“合格2025/02/17”的标签。当事人通过美团快驴平台网店“上海嗨睿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销售涉案产品“农家小酥肉”。案发后,执法人员至当事人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高潮路711号仓库检查,现场查见已篡改生产日期为“合格2025/02/17”的“农家小酥肉”共计56袋,还未篡改但已经过期的该批次产品共计16袋,现场未查见当事人有篡改该产品其他批次和其他种类食品。
针对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销售情况,本局对当事人美团快驴平台网店进行核查,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产品的销售记录,也无实施篡改生产日期行为的具体时间进行佐证,且平台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函中未体现产品销售明细,故无证据证明当事人违法所得的具体金额,违法所得无法统计,因此,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以本局现场扣押的涉案产品统计共计人民币727.44元。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主动下架了涉案产品。
又查,当事人预包装食品备案编号:YB13101140060097,经营项目:食品销售经营者: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2025年3月起,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高潮路711号从事食品“干贝”、“磷虾干”、“中开洋海米”、“黑芝麻”、“红皮花生米”、“小麦仁”和“血糯米(黑糯米)”生产经营活动。当事人从上述供货商处购入干贝等7种食品原材料,由2名分装员工使用电子秤称重自行分装成不同规格的小包装后加贴自制的产品标签,并对标签信息进行虚假标注,上述原料产品内均无独立小包装。当事人通过美团快驴平台网店对外销售上述涉案分装产品,经查,当事人在美团快驴平台上共有3家网店“上海庐盼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逻福郁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嗨睿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上3家网店均销售当事人自行分装的产品。针对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销售情况,本局对当事人美团快驴平台网店进行核查,因当事人美团快驴平台可以在同一链接上架不同产品,美团快驴平台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函中无销售明细,也并未对同一链接内的具体产品进行区分,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产品的销售记录,故无证据证明违法所得的具体金额,违法所得无法统计。因此,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以本局现场扣押的涉案产品统计共计人民币2916.58元。当事人在购入上述涉案分装产品的原材料时,已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主动下架了涉案产品。
再查,2025年6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仓库内查见未开封的“味极鲜特级酱油”(生产日期:2023年10月22日,规格:1.9L*6瓶/箱,保质期18个月)共计6箱,“三全海鲜炒饭”(生产日期:2024年3月3日,规格:300g*20袋/箱,保质期12个月)共计8箱,至案发,上述两款涉案产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案发后,当事人及时进行整改,已自行将上述产品进行销毁清理。
罚款14.000000万元
140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