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英之隆贸易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世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60000MA5U06K82H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海垦南路9号碧桂园中央首府一期10座-S101-1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保处罚〔2025〕25号
现查明,当事人从流动摊贩处取得塑料袋供个人经营活动使用。具体详情为:星星笑脸塑料袋58个,标明制造使用的材料为PE(聚乙烯),图标为“>PE-HD-PE-UP<”等;白色背心袋30个,未标明制造使用的材质。经对上述塑料袋进行核对,其外包装上均未标有“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的形制图”。以上塑料袋于2025年9月26日,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被查获。当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海市监保限提〔2025〕23号),要求其在指定限期内提供被查获塑料袋的检验合格报告,当事人至今无法提供。上述塑料袋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所指的商品包装袋。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所指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违法行为。
1.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星星笑脸塑料袋58个和白色背心袋30个;
2.罚款300元整。
300.00元
-
2025-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