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进书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2719186248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三环路4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09
(2019)渝0112民初26064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分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
2019-12-09
(2019)渝0112民初26064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新区分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3
2019-11-08
(2019)豫0108民初6358号
姓名权纠纷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牛洋基食品有限公司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4
2019-11-05
(2019)渝0106民初216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5
2019-11-05
(2019)渝0106民初216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6
2019-10-23
(2019)渝0106民初216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7
2019-07-10
(2019)渝0106民初14570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
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8
2019-07-10
(2019)渝0106民初14570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9
2019-07-09
(2019)渝0106民初14570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
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10
2019-04-29
(2019)渝0112民初76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牛洋基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分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27
2021-11-27
(2021)豫0102执2711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河南鼎力钢结构检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3-18
2021-03-11
(2021)豫01民终297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鼎力钢结构检测有限公司、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3-18
2021-02-01
(2020)豫0102民初865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与河南鼎力钢结构检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89041.1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1-03
2019-12-09
(2019)渝0112民初26064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与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分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16
2019-12-05
(2019)豫0108民初6358号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与河南牛洋基食品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1-28
2019-11-20
(2019)渝0106民初216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与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9-10
2019-07-10
(2019)渝0106民初14570号
产品责任纠纷
袁**与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承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5-30
2019-05-28
(2019)豫0102民初5129号之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地民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287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5-30
2019-05-20
(2019)豫0102民初512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与天地民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5-24
2019-04-26
(2019)豫0102财保1079号
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天地民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1287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原)应急罚〔2025〕808号
1套安全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测
本机关于2025年5月 14 日对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存在1套安全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测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所提取的证据及其证明事项:1.现场检查记录1份,证明2025年5月14日,该公司存在1套安全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测。2.调查询问笔录1份,委托代理人张帆于2025年5月22日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承认2025年5月1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有1套安全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测的情况。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正在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4.整改复查意见书及整改资料1份,证明2025年5月22日前已整改完毕。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序号39,1.有1台(套)安全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的,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 轻微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郑州市中原区应急管理局
2025-06-05
2
郑中消行罚决字﹝2023﹞第0101号
2023年3月15日,郑州市中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茶水间上空区域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3月28日复查不合格,以上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责令茶水间上空区域电器线路停止使用
0.00元
郑州市中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11
3
郑中消行罚决字﹝2023﹞第0092号
2023年3月15日,郑州市中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河南哈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车间内消火栓压力不足,车间内末端试水压力不足,以上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郑州市中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