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塔宅汉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彬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2MA7H9M8F8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后宅街道城北路N25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人社罚决字〔2025〕第000018号
未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024年11月15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义人社监询字〔2024〕第517-4号),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派员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本机关接受调查询问。2024年11月18日,你(单位)授权董银香到本机关接受调查询问,并提供了相关材料。经本机关工作人员核查发现你(单位)未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同日,本机关向你(单位)下达了《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改正指令书》(义人社改令字〔2024〕第217-17号),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5日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你(单位)未按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要求进行整改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3000.00元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3-28
2
义乌后宅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333号
2023年7月19日,当事人义乌市塔宅汉堡店将一袋装有骨头等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黑色垃圾袋投放在义乌市后宅街道稠州银行边的灰色垃圾桶内,执法队员通过查看垃圾袋里的包装信息线索查获。被查获后,当事人已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对当事人义乌市塔宅汉堡店(经营者:彭彬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义乌市人民政府后宅街道办事处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