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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鑫联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葛言兆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00MA9GCA8K51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区遵化店镇金建晟构件公司门口南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2
(2024)豫1103民初69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田**
平顶山市鑫联达物流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9-10
(2024)豫0403民初410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平顶山市鑫联达物流有限公司
翟**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4-02
(2024)豫16民终8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崔**
贾**
裁判文书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0
2023-10-16
(2023)豫0421民初206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与宋**、平顶山市鑫联达物流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1019.2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交综襄枣罚﹝2026﹞85号
2026年06月02日06时15左右,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G234公路枣阳市中兴大道路段实施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徐中超驾驶豫DA5909重型半挂牵引车、豫DR795挂六轴货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调查,豫DA5909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权归河南今通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豫DR795挂所有权归平顶山市鑫联达物流有限公司所有,2026年06月02日05时50分左右,驾驶员徐中超驾驶该货车从枣阳市环城办事处孙家山砖厂卸载煤后空车出发,途经G234公路,返回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辛南村。当事人所属豫DR795挂已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注册登记车型为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该挂车加装液压油缸一个,液压油顶七个,支持移位顶一个,车型由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改装成重型自卸半挂车。
罚款1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
10000.00元
枣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2
2
豫宛桐交罚字﹝2026﹞第0217号
平顶山市鑫联达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壹佰元整
100.00元
桐柏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23
3
鄂交综襄枣罚﹝2025﹞169号
2025年07月29日04时34分左右,枣阳市公安交警和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S335公路枣阳市鹿头镇鹿头街路段实施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岳军伟驾驶豫DA5909重型半挂牵引车、豫DR795挂六轴货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调查,2025年07月27日23时30分左右,该货车从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天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装载煤泥后出发,途经S335公路枣阳段,运往湖北省枣阳市刘升镇长阳建材厂。平顶山市鑫联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豫DR795挂号牌车辆,车型由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改装成重型自卸半挂车,车辆实际类型信息与注册登记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信息不相符,不能当场恢复原状。
罚款1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
10000.00元
枣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1
4
J370829202400775
2024年8月16日10时30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华松、张金华在嘉祥县县道X109(金屯-仲山)纸坊大桥西200米处对赵智慧驾驶的(黄牌)豫DE3793、鲁H0L68挂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大豆,所行驶的县道X109为限载路,该限载路限载30吨,有限载标志。经过磅得知,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8.85吨,超限62.83%。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全过程录像,赵智慧对检查结果无异议。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笔录、过磅单等证据证实。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贰仟贰佰元整
22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16
5
豫驻遂交简罚字[2024]第0500105号
平顶山市鑫联达物流有限公司(黄色豫DG5686)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责令改正,处100元罚款
100.00元
遂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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