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鸿蒙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郝康康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481MA5NW3UE5Y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凭祥市友谊关口岸(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联检大楼北面配套服务大楼3楼304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桂1406交罚﹝2024﹞0041号
构成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2024 年 07 月 16 日 15 时 42 分,凭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何浪,麻云杰(执法证号分别为 20140617006,20140617009 )在凭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检查时发现:广西鸿蒙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 FB9077 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 451481601684,现场提供的《道路运输证》显示该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时间是 2023 年 05 月 01 日,该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有效期至 2024 年 05 月 01 日。广西鸿蒙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上述违法事实有 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制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复制件、行驶证复制件、授权委托书复制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制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营业执照复制件证明。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参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 [2023]3 号)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处罚决定。
1000.00元
凭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6
2
桂1406交罚﹝2024﹞0041号
2024年07月16日15时42分,凭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何浪,麻云杰(执法证号分别为20140617006,20140617009 )在凭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检查时发现:广西鸿蒙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FB9077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1481601684,现场提供的《道路运输证》显示该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时间是2023年05月01日,该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有效期至2024年05月01日。广西鸿蒙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凭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